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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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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和豁免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和通过考试取得资格的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个科目。

报名时间                          

  2008年注会考试4月份开始报名。
报名方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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